——学者纵论《历史决议》的重大价值与深远影响
□《北京日报》理论周刊
2011年09月26日08:50 来源:《北京日报》
话题缘起
今年是《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简称《历史决议》)通过30周年。《历史决议》对“文革”,对毛泽东的功过等重大问题作了实事求是的总结和科学评价,是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历史观的一个范例。那么,《历史决议》怎样坚持了实事求是的科学历史观?今天该如何认识《历史决议》的重大价值?如何做到遵循决议精神而不拘泥于个别结论?如何坚决防止从决议的结论后退?这些都是需要正确认识和严肃对待的问题。
特邀嘉宾
沈宝祥(中央党校教授)
石仲泉(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
程中原(当代中国研究所原副所长)
林蕴晖(国防大学教授、文史学者)
李向前(中共党史出版社总编辑)
刘金田(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研管理部主任、研究员)
■作出《历史决议》的重要目的,是要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
主持人:胡锦涛同志今年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在历史上的一些时期,我们曾经犯过错误甚至遇到严重挫折,根本原因就在于当时的指导思想脱离了中国实际。我们党能够依靠自己和人民的力量纠正错误,在挫折中奋起,继续胜利前进,根本原因就在于重新恢复和坚持贯彻了实事求是。“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我们党在《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进行了系统总结,我们必须牢牢记取”。今年是《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通过30周年,那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为什么要作出起草《历史决议》的决定?
林蕴晖:作出《历史决议》的重要目的就是要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1978年12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闭幕会上,邓小平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要求的是全党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团结起来“向前看”。当时现实中存在着妨碍人们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障碍,首先是怎样看新中国成立以后近三十年历史中的风雨和曲折,尤其是十年“文革”。其中特别突出的是对毛泽东的评价:功绩是第一位的,还是错误是第一位的;错误是毛泽东一个人犯的,还是其他中央领导人也有份;毛泽东思想还要不要坚持。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文革”前的十年,成绩是主要的,还是错误是主要的。对这样一些重大问题,不只党内外、国内外有着不同认识,在党内高级干部中,意见也很不一致。因此,要重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必须对新中国成立以来重大历史事件的是非功过,特别是毛泽东的是非功过,以及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错误的界定,作出一个符合历史实际的决议,以统一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才利于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向前看。
沈宝祥:《历史决议》是因历史需要而作的。回答当时面临的重大问题,这就需要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作一个全面客观的评价。这种评价不是写通史,而是抓住几个主要的、关系重大的问题作出正确的评价和判断。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统一人们的思想,更好地向着建设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前进。经过了三十年,再来看这个《历史决议》,其历史意蕴就更清楚了。中国历史演进到“文革”后期,“文革”的路线支撑不下去了,“左”的路线支撑不下去了,问题的实质是,中国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已经走到了自己的尽头。中国的社会主义必须“告别旧模式,开辟新路”。《历史决议》就是适应了这样的历史要求,应运而生。
■胡乔木提出:要把毛泽东思想同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分开。《历史决议》彻底否定了“文革”
主持人:据了解,《历史决议》的起草经历了非常曲折艰难的过程,最初《历史决议》草稿被推翻重来,又经历了四千人的大讨论。那么,能介绍一下《历史决议》起草的具体过程吗?
程中原:《历史决议》的起草工作在中央常委会领导下进行,邓小平主持,胡耀邦、胡乔木、邓力群组织实施。起草小组于1980年2月20日搞出了一份“仅供领导参阅”的《〈历史决议〉提纲》,随后,写出了《历史决议》的最初草稿。邓小平于6月27日同胡耀邦、赵紫阳、胡乔木、姚依林、邓力群谈看过《历史决议》草稿后的意见。邓小平说:“决议草稿看了一遍。不行,要重新来。”在7月3日上午的书记处会议上,胡乔木谈了如何落实邓小平提出的对起草《历史决议》的意见。他说,在起草的过程中,“小平同志找我们谈过几次,中心任务是要把毛泽东思想旗帜高高地树起来,给它一个比较完整准确的解释,用它来统一党的思想。这个决议是说服对于这个方面有怀疑的同志的武器。”胡乔木提出一个解决难题的办法:我们现在要把毛主席晚年在思想上、行动上的错误,同毛泽东思想加以区别,加以对照,对毛泽东思想加以肯定,对毛主席晚年的错误的理论和实践加以批判。这个办法,为解决邓小平提出的决议的中心任务找到了一把钥匙。
到了8月初,起草小组拿出了一个新稿子,正式取名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其后又经过一个月的修改,于9月10日完成。《历史决议(未定稿)》先发给各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座谈会讨论。此后,中央政治局决定,《历史决议》稿要组织全党4000名高级干部进行讨论。胡乔木、邓力群和起草小组日夜修改,于1980年10月11日拿出了供党内4000人讨论的稿子。全稿约5万字,比9月10日稿压缩了八九千字。1980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组织《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草稿)》讨论的通知,随通知发了《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一九八○年十月供党内高级干部讨论)》。邓小平看了4000人讨论的简报,于10月25日找胡乔木、邓力群谈话。针对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存在的思想混乱,邓小平着重讲了关于对毛泽东功过的评价和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作用。他坚定地表示:一定要实事求是地评价毛泽东同志的功过,肯定并且继续坚持毛泽东思想,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让步。“如果不写或写不好这个部分,整个决议都不如不做。”从1981年3月31日开始,《历史决议》稿再次经过党内40多人讨论。1981年6月13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草案)》,并决定提交十一届六中全会审议。1981年6月27日到29日召开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历史决议》草案经讨论获得一致通过。
《历史决议》彻底否定了“文革”,指出:“文革”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并分析了“文革”所以会发生并且持续10年之久的直接原因和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历史决议》指出,“左”倾错误占据支配全局地位,导致了“文革”的发动;对于“文革”这一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负有主要责任;但是,就毛泽东的一生来看,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
■在起草《历史决议》过程中,对于“文革”的定性、“路线斗争”的提法等引起了争论
主持人:据说,在起草《历史决议》的过程中存在着多种争论,那么这些争论集中在哪些方面?
林蕴晖:《历史决议》中涉及一些重大问题存在不同意见。如:有人认为,毛泽东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就离开了马列主义;有的说,1957年以来就存在着一条贯彻始终的“左”倾路线;有的认为,“文革”前的十年,成绩不是主要的,错误是主要的;有的是同意“文革”是内乱的提法,说“文革”就是反革命;有的认为,“文革”发生的错误归结起来就是毛泽东个人的品质,是为了树立对他的个人迷信,他发动“文革”是怕去世以后有人出来做赫鲁晓夫式的秘密报告;还有的说,毛泽东前期是共产主义者,后期不是共产主义者;还有人提出,“文革”以前的错误和“文革”的错误,都应该由毛泽东一个人负责。所有这些意见,在《历史决议》中都没有被接受。
讨论中也有很多好的意见,为《历史决议》所采纳。如:为确立毛泽东在历史上的地位,分清毛泽东的历史功过和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陈云提出,前面加上对新中国成立以前二十八年的历史回顾,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意见。根据讨论中同志们的强烈要求,《历史决议》在“文革”一节,特别强调了周恩来和邓小平的巨大贡献。
李向前:对于“文革”的定性问题引起了争论。“文革”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内乱”一词,即是经反复研酌才确定的。原本,对于“文革”的这个定性,是准备使用“动乱”一词的。从事物发展的形态说,“动乱”一词并非不确切。“文革”十年,国家即处于动乱之中。有些关于“文革”的著作,就题为“动乱年代”。但是,决议起草者认为,“动乱”这个词,更多的还是描述了历史的表征,而没有准确概括十年“文革”的内在动因与性质。而“内乱”一语,则恰当表达了这场错误的发动,被人利用,连绵不绝十年的所谓“革命”的本质。可以说,“内乱”的使用,非常精到,特别贴切。它为人们的历史研究,提供了一个准确判断、由表及里、深刻定性的范例。
刘金田:这里还有个关于“路线斗争”的提法,邓小平提出,以后“原则上不再用”这种提法。把“路线斗争”、“路线问题”提到比较严重地步的始于斯大林。在我们党内是从上世纪30年代王明开始的。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以来,在我们党内的生活中间,在搞所谓路线斗争、在批判所谓路线错误的时候,形成了一套形式主义的肯定一切、否定一切的主观主义、形而上学的方法。讲路线,历史上用惯了,用到谁的头上谁就不得翻身,还要上挂下联。“文革”中用得更滥了。粉碎“四人帮”以后,还提过一段党的历史上的“十次”路线斗争。《历史决议》要不要这样提?1980年3月19日邓小平在第一次对决议起草提纲谈意见时,就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谈了对党内的几次大的斗争的看法。
他说,过去常说十次路线斗争,彭德怀同志那一次不能算了。刘少奇同志这一次也不能算了。林彪、江青是反革命集团。陈独秀,还有瞿秋白同志、李立三同志这三个人,不是搞阴谋诡计的。罗章龙另立中央,分裂党。张国焘是搞阴谋诡计的。高岗是搞阴谋诡计的。但究竟叫不叫路线斗争,也难说。
决议起草过程中,在分析毛泽东和党过去的错误时,有人提出毛泽东同志的错误是路线错误。邓小平认为,提不提毛泽东同志的错误是路线错误,就有个分寸问题。我们不提路线错误,是考虑到路线斗争、路线错误这个提法我们用得并不准确,用得很多很乱。过去我们讲党的历史上多少次路线斗争,现在看,明显地不能成立。过去评价历史上的路线斗争并不准确,这是我们不主张提路线斗争的一个理由。还有一个理由,过去党内长期是这样,一说到不同意见,就提到路线高度,批判路线错误。所以我们要很郑重地对待这个问题。邓小平把这个问题提高到“这是改变我们的党风的问题”。他说,对十一大,不要说什么路线错误。对“文革”,我们也不说是路线错误,按它的实质分析就是了,是什么就是什么。
■如何正确理解《历史决议》体现的科学历史观问题
主持人:近年来,经常听到一种说法:《历史决议》对一些重大事件的结论还不够实事求是,没有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那么,对此该怎么看呢?
石仲泉:这里有一个对实事求是的理解,也就是如何把握科学历史观问题。第一,实事求是不单纯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因为对任何复杂客观事物的认识,都涉及认识主体的立场、观点、方法,与认识主体的人生经历、文化学识和价值观念密切相关。这就是为什么对同一个人或事往往会有不同看法的原因之一。第二,实事求是是一个过程,如同真理的认识是个过程一样。认识主体不仅有认识的局限,还有历史的局限。任何人都生活在具体的时空之中,不能不受历史环境、史料解密和历史真实情况披露的制约。脱离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不顾客观条件的许可程度,要求绝对地“实事求是”是不实际的,它只能逐步地实现。第三,实事求是有宏观把握和微观把握之别。能将两方面都把握好,是最理想的。求其次,首先要在宏观方面把握好,在总体上使读者感到对历史的叙述和分析是客观的;在具体史料上是努力求实的。这就应当说做到了实事求是,坚持了科学历史观。
例如,关于社会主义改造,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有争议的问题。因为改革就是从解决社会主义改造的遗留问题开始的。无论农村改革还是城市改革都是以调整所有制的表现形式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作为改革的起点的。因此,“既有今日,何必当初”的看法相当普遍,认为《历史决议》对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不应当肯定。这里涉及对三大改造究竟应当根据什么作标准进行评价的问题。
在我看来,评价历史事件和总结历史经验,实际上是两个思路。一般说来,评价历史事件,是从实际情况出发;总结历史经验,则是从理想状态来要求。因此,我有一个观点,评价历史事件和总结历史经验,是两个标准。说得通俗和简单化一点,前者是及格标准,后者是全优标准。这两者不能混淆。评价历史事件,不能因为没有达到全优就认为它不及格,予以否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那是从严要求,全优标准。应将这两者加以区别。
■《历史决议》在指导党史研究和编写方面,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
主持人:《历史决议》在指导党史研究和编写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理解以决议的精神为指导来认识党史?
石仲泉:《历史决议》是研究新中国成立以后党的历史的根本指导思想,对研究这段历史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但是,历史在发展,人们对历史的认识也会有新的理解,或根据新的材料以新的角度作新的解读。事实上,我们现在对《历史决议》的认识不仅在内涵上比1981年那时的认识丰富多了,而且不少新的观点丰富了它。特别是党的领导人和党的重要文献对相关党史的论述,推进和丰富了《历史决议》的一些论断。这就有一个如何根据《历史决议》的科学历史观,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历史决议》与党的领导人和党的文献相关论述相统一的问题。
林蕴晖:关于党史研究和编写方面以《历史决议》为指导,现实中有两种理解:一种是一切都必须以《历史决议》的论断为准;另一种是在以《历史决议》为指导的同时,要根据党的十二大以来历次代表大会通过的政治报告和邓小平理论,对历史问题作出的新的判断,与时俱进地进行研究和作出新的表述,也就是胡绳先生说的,“要站在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高度来回顾建国后党的历史”。前者的事例如:关于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分期。龚育之先生认为,新中国成立后头七年应分为“前三后四”两个时期。但是,有的人却以“前三后四”的分法,与《历史决议》不符,强调只有用“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这个提法,才符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原则。近年出版的可称为权威的著作,也有突破《历史决议》的框框,对新中国成立后的某些重大历史问题和事件作出新的论断和评说。再如:关于高岗、饶漱石事件,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主要讲高岗“分裂党”,没有再提“野心家”、“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话。
■近年来有些学术观点突破了《历史决议》,对此该怎么看
主持人:近年来,有些学术研究观点已经突破了《历史决议》的某些观点、某些论断。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违背了《历史决议》精神?
沈宝祥:的确,《历史决议》的某些方面、某些论断,确实已经被突破了。
比如,对华国锋的评价。《历史决议》说他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有功”,粉碎“四人帮”以后,“做了有益的工作”,这是对他肯定评价的下限。还说他“压制”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现在,人们已经注意到《人民日报》今年2月19日纪念华国锋同志诞辰九十周年的文章和新近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的说法。这些论著说,华国锋“领导粉碎‘四人帮’”,在这场斗争中起了“决定性作用”,说他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代表中央常委宣布为“天安门事件”平反,主持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再也不说他“压制”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了。对华国锋领导清查“四人帮”的帮派体系,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方面的成绩,也作了较充分的肯定。
再如,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历史,《历史决议》分为“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三段。邓小平在1988年的一次谈话中说:“我们建国三十九年,头八年好,后十年也好,当中那些年受到‘左’的干扰,情况不大好。”(《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0页)这里,邓小平说的“当中那些年”,就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对“当中那些年”,邓小平说得很干脆,就是“情况不大好”,在分寸掌握上,明显有别于《历史决议》。
石仲泉:对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历史意义和地位的认识,《历史决议》评价它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没有把它作为新时期的起点;而后来党的文献称它“是一个光辉的标志,它表明中国从此进入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即“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起草《历史决议》时距离十一届三中全会时间很近,对它的认识不可能有后来这么深刻。因此,我们也应以历史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历史决议》。
■要警惕和防止从《历史决议》已经得到的成果往后退
主持人:记得10年前龚育之同志在答《人民日报》记者问时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要警惕和防止从《历史决议》已经得到的成果往后退。那么,当前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石仲泉:当时龚育之同志就这个问题谈了两种情况。他说:“这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淡化甚至否定历史决议对‘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错误作出的结论,从这样的结论后退。我认为,对历史决议已经明确作出结论的那些实践和理论上的错误,对‘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和十年浩劫给人民、给国家、给党带来的那么大那么深的灾难,对‘文化大革命’以前‘反右派’运动、‘大跃进’运动、‘反右倾’运动中的错误给人民、给国家、给党带来的那么多的伤害,不能采取回避、淡化掉的态度;而是应该如实地、恰如其分地正视它、记取它。不这样,怎么可能避免这样的伤害和灾难的重演呢?还有一种情况,是另一个方向的后退,即淡化和否定历史决议对中国社会主义成就的肯定,对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历史地位的肯定,似乎建国以来什么成就也没有,有的只是一个接一个的错误。对全党和全国人民艰苦奋斗而取得的基本成就,不能采取无视它、否定它的态度,而是应该如实地、恰如其分地尊重它,这也是尊重人民、尊重历史。否定建国以来的全部历史,必然导致否定整个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革命建国的全部历史。”我完全赞同龚育之同志讲的要警惕和防止从《历史决议》已经得到的成果往后退的两种情况。尽管10年过去了,这两种情况仍然存在。去年,我讲过党史研究方面存在的五种倾向,也包含了这两种情况。首先是党史的虚无主义倾向。这种倾向表现为对党的历史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讲党的历史和毛泽东只讲错误一方面。这是不尊重历史事实的。另一种倾向,就是龚育之同志讲的那种淡化甚至否定《历史决议》对“文革”及其以前的错误作出的结论,要从这样的结论后退。近年来,有的人鼓吹为“文革”翻案和为“四人帮”平反,完全否定《历史决议》对“文革”的结论。另外,在党史研究领域还存在一种狭隘功利主义思想。
■纪念《历史决议》,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和弘扬实事求是的科学历史观
主持人:那么,《历史决议》蕴涵着怎样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石仲泉:《历史决议》是我党坚持科学历史观的一个范例。回首30年,《历史决议》的基本精神、重大政治判断和重大历史结论都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历史证明,这是一个好决议。它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历史观。这个科学历史观不是别的,就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研究党的历史、评价历史事件和臧否历史人物。说得更直白一点,科学历史观就是“实事求是”四个大字。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也是《历史决议》的活的灵魂。我们今天纪念《历史决议》,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和弘扬这个实事求是的科学历史观。(主持人:李庆英)
相关链接
邓小平、陈云、胡耀邦、叶剑英、李先念谈《历史决议》
国际上很关心这个问题(指对“文化大革命”和对毛泽东功过的评价问题),我们的人民更关心这个问题。“文化大革命”的问题势必涉及到毛主席的问题。确有一部分人想全面否定毛主席,也确有一些人想全面肯定毛主席,恐怕国际、国内都有这种情况。所以,我们对这个问题是很慎重的。要真正实事求是,不能把好的说成坏的,也不能把坏的说成好的。
——邓小平会见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率领的日本公明党第九次访华团时谈话,见《党的文献》2011年第3期。
(一)毛主席的错误问题,主要讲他的破坏民主集中制,凌驾于党之上,一意孤行,打击同他意见不同的人。着重写这个,其他的可以少说。(二)整个党中央是否可以说,毛主席的责任是主要的。党中央作为一个教训来说,有责任,没有坚决斗争。假如中央常委的人,除毛主席外都是彭德怀,那么局面会不会有所不同?应该作为一个党中央的集体,把自己的责任承担起来。在斗争时是非常困难的,也许不可能。(三)毛主席的错误,地方有些人,有相当大的责任。毛主席老讲北京空气不好,不愿呆在北京,这些话的意思,就是不愿同中央常委谈话、见面。他愿意见的首先是华东的柯庆施,其次是西南,再其次是中南。
——《陈云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60-261页。
这个决议,回顾了党的六十年战斗历程,总结了建国以来三十二年党的基本经验,实事求是地评价了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分析了这些事件的指导思想的正确和错误,以及这些事件所以产生的主观因素和社会原因,科学地阐明了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前进的方向。
——胡耀邦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虽然由于我长期在病中,未能详尽地研究,但我是同意和拥护中央所做的这一决议的。
——《叶剑英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1199页。
总结党的六十年历史,特别是建国三十二年的历史,是个很大的事情。这段历史经过了许多曲折,胜利过也失败过,在取得了伟大胜利的同时也犯过错误。这些问题只在中国共产党内讨论还不够。
——《李先念年谱》第6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42页。
(秦洋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