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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3-10-27   审核人: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13〕4号)精神,今年将继续评选“湖北名师”。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学名师评选条件、程序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条件

1.长期在教学岗位任教,本科院校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高职高专院校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0年以上高职高专教学经历(含10年)。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

2.具有教授(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副教授)职务,长期从事本、专科教学任务,并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3.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本科院校候选人每学年至少系统主讲1门以上课程。2011-2013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高职高专学校候选人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

4.师德高尚,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5.积极参与本(专)科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主讲课程为省级优质课程,且在全省同领域中有较大影响。

6.注重教材建设,主持编写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

7.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教学研究与实践,承担省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获得省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或省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8.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团队和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9.本校同意推荐的同学科或相近学科教授(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A 99授)不少于5人。  

已设立教学名师评选项目的学校,应在学校已评选的名师中推荐。  

为了在教学名师评选中更加突出教学业绩,鼓励基础课教师长期从事教学一线工作,对教学效果特别好、教学质量特别高、特别受学生欢迎的基础课专任教师,实行教学名师评审指标单列。对符合上述条件1、2、4、5、8、9条的基础课(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教师,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可推荐申报。  

1.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60学时;  

2.教学效果特别好,深受学生欢迎,学生认可度高、满意度高。近三年来,在学校组织的学生教学评价中均为 7,成绩名列前茅。通过学生评价获“最满意的教师”、“最优秀的教师”等荣誉者优先。  

3.教学质量特别高,受到同行公认。近三年来,在院系评教、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测评中,均为优秀,成绩名列前茅。同等条件下,获校级以上优秀课堂教学奖、“教学先进个人”等荣誉者优先。  

4.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培养、指导、帮助学生成才成长有突出的业绩。  

5.主讲课程的班级学生同意推荐率高。  

(二)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各教学基层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实际情况按1人进行推荐(无符合条件人选也须书面说明),于2013年5月17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其相关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送人事处。  

2.学校推荐。人事处根据基层推荐人选情况,组织院内有院领导参加的专家评议组,对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在此基础上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初定人选后按申报材料要求组织填写相关材料

将拟推荐人选报院长办公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在学校校园网等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13年6月3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按基础课专任教师评选条件推荐的人选须在申报材料上注明。

3.省教育厅评审确定。省教育厅成立湖北名师评审委员会,对各校推荐的评选对象进行评审,决定湖北名师人选,在全省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予以确定。  

(三)学校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参加湖北名师评选的名额为1人。  

二、评选推荐要求

对于申E E6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关于湖北名师推荐人选的报告;  

2.《2013年度湖北名师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2)一式1份,并附Excel电子表格;  

3.《2013年度湖北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一式1份;  

4.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一式1份,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名师申报表均应附教学光盘,教学光盘为45分钟avi文件格式);

5.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附件材料,要求复印装订成册,首页附目录。复印件应分别由学校审核、盖章。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年度考核情况记载、近5年课程安排表(原件)、近5年教学情况考核原始材料、教科研成果等。  

6.《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申报表的所有项目均为必填内容,不能漏填、错填,如果相关项目没有,要填写“没有& 。如:候选人是校职干部(含其它正校职、副校职干部)的,均应在“党政职务”栏如实填写。对信息漏填或隐瞒不填的,填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举报查实即作为弄虚作假处理。  

湖北名师评选附件材料(下载)湖北名师评选附件材料.doc

                                                                  人 事 处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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