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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省高校参加2011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2011-09-29   审核人:

各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组委会“‘2011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报名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省高校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是教育部高教司和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共同主办的面向全国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建立数学模型和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开拓知识面,培养创造精神及合作意识,推动大学数学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目前,这一竞赛活动已成为我国高等学校中规模最大的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二、组织领导

竞赛由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及其下属专家组主持,负责全国竞赛的组织领导、命题、复审、评奖、宣传等工作。  

湖北赛区组委会专家组由省教育厅、部分高校代表及数学专业专家组成,负责全省竞赛的组织、协调及评审工作。  

为了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高校也要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的竞赛领导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实施工作。

三、竞赛内容

竞赛题目一般来源于工程技术和管理科学等方面经过适当简化加工的实际问题,不要求参赛者预先掌握深入的专门知识,只需要学过普通高校的数学课程。题目有较大的灵活性供参赛者能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参赛者应根据题目要求,完成一篇包括模型的假设、建立和求解、计算方法的设计和计算机实现、结果的分析和检验、模型的改进等方面的论文(即答卷)。竞赛评奖以假设的合理性、建模的创造性、结果的正确性和文字表述的清晰程度为主要标准。  

四、竞赛形式及报名要求

1.全国统一竞赛题目,采取通讯竞赛方式,各学校以相对集中的形式进行。  

2.参赛者以3名大学生组成一队(鼓励不写指导教师),通过学校教务部门向所在赛区组委会报名,再由赛区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报名。  

3.竞赛分为本科组和专科组进行。本科学生参加本科组竞赛(不能参加专科组竞赛),专科(高职高专)学生参加专科组竞赛(也可参加本科组竞赛)。无论参加哪组竞赛,均必须在报名时确定,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更改报名组别。同一参赛队的学生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同一法人单位)。同一法人单位必须以相同的学校名称报名参赛,不能以院系、校区名称参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者除外)。

4.本次竞赛定于2011年9月9日(周五)8时至9月12日(周一)8时举行。以赛区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竞赛、阅卷和评奖工作。  

5.请各参赛学校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学校竞赛领导协调小组名单、参赛队数(注明本科组或专科组)及竞赛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E-mail地址报组委会办公室。各校的参赛队数不作限制,报名时每队交报名费200元。

6.赛题将于竞赛开始时在至少3个网站上公布,不再邮寄书面题目,有特殊困难的参赛院校请与赛区组委会联系。  

赛区组委会也将在竞赛开始时在网址:www.dean.whu.edu.cn(武汉大学教务部主页)公布赛题。

7.今年湖北和湖南赛区联合阅卷将采取计算机阅卷的方式进行。竞赛结束后,各参赛高校需在网上提交论文,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竞赛规则和纪律

请所有参赛同学在竞赛开始前认真阅读和理解《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严格按照竞赛章程参赛。

1.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赛,准时交卷。赛区各学校要按时收回学生的答卷,及时封存,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组委会办公室;  

2.竞赛期间,参赛队员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和软件,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但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包括在网上)讨论;  

3.指导教师和其他非参赛队员在竞赛期间必须回避参赛队员,不得进行指导或参与讨论,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  

4.竞赛期间,参赛队学生应尊重有关工作人员,接受巡视人员的有关询问;  

5.参赛院校应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纪律监督工作,保证本校竞赛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六、评奖办法

本次竞赛的评奖,分为赛区奖和全国奖两种形式。  

1. 湖北赛区对参赛队将设立等级奖和成功参赛奖。赛区组委会将根据全国组委会的要求,除对竞赛论文进行评审外,还将抽调参赛队进行面试答辩,并根据论文评审和答辩成绩推荐上报全国奖和确定湖北赛区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学生广泛参与这一活动,对完成合格答卷和通过答辩的参赛队均可发给“成功参赛证书”。  

2.全国竞赛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全国评委会,根据统一标准从各赛区组委会按规定比例上报的优秀答卷中评选出全国一、二等奖。全国组委会在评奖期间将酌情选择部分参赛队,组织面试答辩。  

3.全国竞赛组委会设立组织工作优秀奖,表彰在竞赛组织工作中成绩优异或进步突出的赛区组委会。  

4.湖北赛区组委会按参赛学校数的20%设立优秀组织奖,对于组织工作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  

①在竞赛促进教学改革、教师培训和研讨、征题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取得成效并获得较好的竞赛成绩;  

②严格执行竞赛章程,自觉遵守竞赛纪律,在全国、全省评阅和异议期中未发现因学校工作失误而造成的违纪问题,并能积极主动配合全国组委会、省组委会处理违纪事件;  

③根据省组委会的竞赛日程和要求完成本学校的竞赛组织工作;  

④按照省组委会的要求,在2011年10月10日前上交学校竞赛工作的书面总结。  

5.设立异议期制度。  

6.对违反竞赛规则的参赛队,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成绩无效。对所在院校要予以警告、通报,直至取消该校下一年度参赛资格。对违反评阅答卷和评奖工作规定的赛区,全国竞赛组委会不承认其评奖结果。  

七、竞赛征题

好的赛题是这项活动成功的关键之一。为广开思路,根据全国组委会的要求,今年继续向各方面人士广泛征求赛题。  

1.赛题一般应来自工程技术和管理科学等方面经过适当简化加工的实际问题。不要求参赛者预先掌握深入的专门知识,只需学过普通高校的数学课程,但又有较大的余地,供参赛者(三名学生为一队)在三天内能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并且一般要用计算机得到结果。  

2.由于允许参赛者查阅各种资料(包括利用互联网),所以应征赛题不能在公开发表的文献上直接找到答案。  

3.应征赛题需包含以下内容:题目(包括直接来源或实际背景);简要解答;参考文献;通讯地址(包括邮编、电话、电子邮件)。如果只有基本素材,也可作为初步材料应征。竞赛分本科组和专科组,应征赛题可注明组别。  

4.被竞赛采用的应征赛题将获得证书,并视提交内容的完整程度获得适当酬金。符合上述要求但未被竞赛采用的赛题将收入竞赛题库,并付给一定酬金。全国组委会将不定期评选优秀赛题,并对优秀赛题的提供者颁发证书和奖金。湖北赛区组委会也将对参加应征者给予相应奖励。  

5.为保证竞赛的公平进行,请应征者注意保密,不要以任何形式泄露题目的内容。  

6.每年的竞赛应征赛题的截止日期为5月30日,如过期,将自动作为下一年竞赛的应征赛题。请将应征赛题直接寄北京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胡明娅收(邮编:100084、电子邮件:mhu@math.tsinghua.edu.cn),并通知省组委会办公室。  

八、夏令营活动

为了庆祝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20周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和深圳市科协决定共同举办“2011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夏令营”。4月30日前,全国组委会网站公布夏令营建模题目(初步定为3道题),请参加的学校于6月10日前将学生完成的论文(三人一队,每队完成一道题)提交湖北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赛区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出3个代表队(每题1队)的论文报全国组委会,再由全国组委会确定一个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夏令营。请登录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网站查看“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夏令营’的通知”等详情。  

为了提高竞赛组织工作效率,广泛宣传竞赛的宗旨和实践成效,全国竞赛组委会已开通了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网站,网址:http://www.mcm.edu.cn,欢迎查阅有关竞赛的各种信息。  

请各参赛高校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好本届数学建模竞赛,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并正确理解竞赛的目的,不要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湖北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大学教务部,邮编:430072,联系人:胡 鹃,联系电话:(027)68755986(0)、68773212(h),电子邮件:jwhujuan6947@sina.com。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  

                                                 竞赛湖北赛区组织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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